我院组织学习新版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

为了配合新版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的实施,进一步学习领会,提高病历质量,保障医疗安全,我院结合医疗工作实际,于近日进行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培训学习,由医务科孟志新科长讲课,全院医务人员参加学习。

据湖南省卫生厅规定,新版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将于201111日起执行。新版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,结合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、新特点,在对2002年版的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(试行)》进行修订和完善的基础上,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各项书写行为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,就医患双方易发生误解、争执的环节,提出了明确要求。在会上,孟科长对新规范进行了重点解读,并结合我院病案质量管理情况及门急诊、病房病历书写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,要求大家思想上高度重视,对新颁布的《规范》逐条认真学习,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病案书写、病情观察记录及知情告知等医疗行为,以此提高病历质量,以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加强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。

通过本次学习,参会的医务人员对新版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相关改动和新的要求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掌握,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规范书写病历的责任意识。同时我院还将加强督察,以确保正确执行新规范,从而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。